晋江市阳光颐养园

晋江市阳光颐养园
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二十一排21号阳光颐养园
260张
2800-7000
养老院
0595-28332222  19959865599

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福建 - 泉州市 - 晋江市

  • 机构类型:养老院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王女士

  • 开业时间:2019年8月1日

  • 占地面积:7492

  • 建筑面积:10866

  • 床位数:260张

  •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认知障碍 

  • 收费区间:2800 - 7000

  • 特色服务: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刘女士

  • 地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二十一排21号阳光颐养园

  • 交        通:

  • 阳光颐养园于2019年投资运营。其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阳光广场旁边,毗邻“南山寺”,是一家为自理、半自理、失能、半失能、特护的老人等提供全周期的养老服务机构。

机构介绍

   福建金夕悠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投资全国连锁养老机构、管理中高端养老机构、长者健康护理中心、策划、产品服务的专业运营公司。阳光颐养园于2019年投资运营。其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助成达商厦主楼,毗邻“南山寺”,是一家为自理、半自理、失能、半失能、特护的老人等提供全周期的养老服务机构,拟建总床位数为260张,目前第一期开放床位80张,园内设有接待大厅、住养区、长者食堂、阅览区、手工制作室、吧台、娱乐区、医务室等场所,贯穿科学、合理的设计理念。居家氛围浓厚、温馨,配有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多种户型供老人选择。


收费标准

具体详细收费根据护理等级评估 确定服务内容  确定收费标准

设施

阳光颐养园是晋江首个高品质社区民营养老机构,补齐社区养老短板,让老人只要依托社区最近的养老服务机构,就能享受各种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乐享晚年生活。
        整个园区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适老化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建设。每个房间含有独立卫生间、电视机、整体衣柜、冷暖空调,无障碍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监控、安防自动报警等智能系统与园内定位、急救按钮、跌倒报警器智能设备共同守护老人养老安全。

为长者身心健康而设定的活动空间、聚会场所,将家庭式空间布局和亲友聚会场所融入其中,让长者依然能够体会到子女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以家庭为核心,通过人性化、生态化、智能化的设计,将长者居住、聚会、学习、生活的空间融为一体,打造一个符合长者生活习惯的温馨、舒适、悠然而又充满活力的“闽南院子”。

服务内容

阳光颐养园有专业的护理保障。一是专业化团队。阳光颐养园秉承“全面、全程、主动、专业、个性化护理”的照护理念,聘请了具有多年机构运营管理的专业人士担任院长,并建立了专业的护理团队,可为全社会老人提供自理、半自理、失能、半失能、特护及术后康复类的专业化、多样化照护服务。除了拥有专业的康复室和康复设施外,其所有护工也均持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护理证书。二是多样化护理。除了可为长者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工作,还有理疗、按摩、血压、血糖、体温的检测等简单的护理,包括从口腔到鼻饲的护理,日常药物的提醒,以及大小便的生活照护等等,可为彻底解决了入住老人在医疗、介护需求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人性化关怀。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护工将为老人清洁身体,确保个人仪表整洁,维护长者尊严隐私;同时还会跟踪观测察长者心理上的变化,让长者在温馨如家的环境中安心养老。对需要特殊护理的老人,颐养园提供了24小时候全天候1对1照护,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除此之外,颐养园还为长期卧床的长者提供了喂饭、洗澡、翻身等更加细致全面的专护护理。四是智能化服务。每间住房内均设有了24小时健康呼叫系统,云端智能健康保障系统可实时将入住长者的健康数据直接传送至入住长者及其亲属的手机上,让老人的健康状况时刻在线。

入住须知

您好!我们真诚地欢迎您入住晋江市阳光颐养园!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周到的服务,让您与同伴享受如家一般的温暖与舒适。在入住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申请入住长者必须本人自愿,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经家属同意:需知晓并自愿接受颐养园各项住养制度,如实告知入住长者身体状况,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期交付相关费用。
 
2.申请入住长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长者1寸免冠彩照2张、长者社保卡、入住日前一个月内由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本颐养园填写申请并签订养老服务合同。
 
3. 申请入住长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如下(温馨提示:体检当天老人需空腹):
①、三大常规(血、尿、粪);      ②、生化(肝功、血脂、肾功);
③、肝脾胆肾B超;               ④、乙肝两对半;
⑤、胸片、心电图;              ⑥、糖化血红蛋白;
⑦、HIV+RPR+HCV (艾滋+梅毒+丙肝);
 
4.入住时须交付押金和医疗保证资金共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长者认定为不宜入住,已经入住需办理离院手续:
●患有传染病,或者传染病处于潜伏期;
●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病情不稳定者;
●重病在身,须由专业医疗机构治疗护理的长者;
●其他经专业机构认定为不宜入住颐养园的情况;
 
6.长者入住前须如实介绍详细病史和疾病情况。如发现长者及监护人有隐瞒病史或入住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如狂躁、打人等影响集体生活),不适合继续居住,本颐养园将按照协议通知家属前来办理退院事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7.确定入住的长者需带日常用品如下:换洗衣服脸盆、毛巾、香皂、洗发水、沐浴露、剃须刀、梳子、洗衣粉、卫生纸、牙膏、牙刷、饮水杯等。如有自己习惯使用的物品(例如:枕头、碗筷),可携带入院。
 
8. 入住时请携带平时使用的助行器具,如轮椅、助行器、拐杖,护理器具便器、坐便椅等,护理用品(如尿片、隔尿垫等)等入院。携带平时服用的药物入院,须告知颐养园护士,并将药物交由护士统一管理代发。
 
9.入住颐养园时请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需要,可以交由院方统一保管。如自行保管发生遗失,失窃等情况责任自负。严禁携带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利器等危险品入颐养园,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10. 入住长者在颐养园期间,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严格服从颐养园要求,不得擅自离院。
 
11. 入住长者的家属或监护人,应当确定具体人员与本颐养园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长者的生活健康等情况,若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本颐养园。如因人员不明、电话不清、地址不正确而中断院方与其联系,延迟时间造成后果的,由家属或监护人负责。
 
12. 入住长者因疾病、身体机能衰退等产生护理等级变化,家属或监护人须理解和予以配合。入住长者因疾病后遗症自理能力差,长期卧床的,不可避免发生皮肤损伤,家属或监护人员应配合颐养园积极治疗。
 
13. 办理入院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 --12:0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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