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农垦分公司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香坊区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养老公寓
机构性质:民办
负 责 人:田院长
开业时间:2016年12月13日
占地面积:800
建筑面积:1300
床位数:98张
收住对象: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收费区间:2000 - 4000
特色服务:可接收异地老人
联系我们
联 系 人:田院长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恒隆华府小区18号楼
交 通:
340 377 378 379 267 路 69 53 353 987 路
机构介绍
公寓具有经过严格筛选。规范培训的高素质服务团队。提供合理营养配餐,每日会根据老人身体情况及口味习惯精心准备食品,一周食谱不从样,让老人吃的可口,吃的放心,对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实行个性化服务,尽力满足其需求,24小时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让老人住的开心,舒心,顺心,让子女放心。
收费标准
半自理2480元起
失能失智 2980元起
设施
服务内容
入住须知
一、入住须知
1、入本院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 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 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3、入院时必须体检,利于掌握养员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能遵守院归院纪,按时交付托 费者均可入院。签字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 担其相应的义务。
5、入院者在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6、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100元 以上现金,特殊情况须向本院办公室登记保管,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7、在院内不准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电器;不准在床上吸烟。
8、入住养员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入院须知,并慎重签订入院合同
二、缴费须知
1、根据养员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按当日计算至月底,再按季度缴费,办理退院时,不足半个月 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全月收费。
2、首次入住养员,需缴纳首次入住管理服务费300元,生活用品院方提供,不可带出院外(水杯、衣物 及特殊用品自备),任何时间出院不退费。
3、入住养员必须体检,一次性缴纳体检费100元(肝功、血糖、心电图等),如有区级以上医院一个月 以内的体检证明和化验单,可带入本院存档,免交体检费用。
4、冬季取暖费必须一次性缴纳600元(当年11月~来年3月均120元/月),如中途退院,按整月退取暖 费,当月不退。
5、入住时须交应急备用金5000元,做为养员发病时应急启用。出院时按收据退款。
6、每月25~30日缴纳下一季度费用,因监护人拖欠费用,本院视为自行解约,造成一切后果由签约人 (监护人)负责。